第一看球网10月11日讯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沐瞳诉腾讯商业诋毁一案终审宣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腾讯构成商业诋毁,责令其赔偿原告上海沐瞳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等共计22万元,并以书面形式就涉案商业诋毁行为对相关方进行澄清。
2019年,沐瞳曾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腾讯告上法庭。沐瞳科技称,自 2018 年起,腾讯通过其印尼代理律师持续向沐瞳科技在印尼的合作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发送警告函的方式,以编造和传播与事实不符的虚假信息,阻碍沐瞳科技与相关印尼合作商的合作。一审判决后,被告腾讯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腾讯上诉意见,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沐瞳科技与腾讯的纠葛也持续多年。2018年,沐瞳科技创始人徐振华因违反竞业协议,被判赔偿腾讯1940万。腾讯子公司Riot Games还曾起诉沐瞳科技MOBA游戏《Mobile Legends》抄袭《英雄联盟》。之后,腾讯又以《无尽对决》抄袭侵权《王者荣耀》为由,再一次把沐瞳科技和徐振华告上法庭。